2022-12-14 08:23:59 来源:食品伙伴网
已发布的或计划制定食品包装正面标识相关要求的国家对如何进行标识、标识的标志、标识的性质要求各不相同,有强制性的也有自愿性的,上篇文章食品伙伴网介绍了CAC、欧盟、英国、美国和加拿大相关的规定,下面介绍一下中国、澳新、日本、韩国和新加坡对于食品包装正面标识的要求。
01
(相关资料图)
中 国
2021年中国发布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征求意见稿)》,意见稿第5.5部分拟规定允许在包装正面使用简单的方式对营养成分信息进行说明,目前新修订的标准尚未正式发布并实施。
02
澳 新
为帮助人们在比较相似类型的预包装食品时,能够快速、轻松地做出更明智、更健康的选择。2014年6月27日,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食品监管部长级论坛批准自愿标示FOP标签计划,即健康星级评价系统(简称HSR系统),HSR系统不适用婴儿配方乳粉、婴幼儿食品、幼儿补充食品、运动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食品;酒精含量大于1.2%的酒精饮料;Alcohol kits;卡瓦;新鲜的非预包装食品、非营养的调味品(食醋、香辛料)、非营养的食品(茶、咖啡)。
健康星级评价应标示在包装食品的正面,有两种展示方式,第一种(仅有圆圈)只展示产品的星级评分;第二种标示星级评分和额外的特定营养信息。
可以选择的HSR系统图形详见下图。
03
日 本
日本法规或指南中并无FOP相关内容,仅在标签法规中规定了净含量、固形物含量及总净含量可以和名称一起标示在主要展示版面上。另外,日本厚生劳动省及农林水产省相关网页上提到了近年来codex讨论会议中与FOP相关的议题。
04
韩 国
韩国食品标签法规中规定:主要展示版面需标示产品名称、净含量及净含量相应的热量(但热量要在净含量后面加括号标示,仅限标示营养标签的食品)。营养标签在主要展示版面上标示时,信息展示版面可豁免标示。
2018年9月12日,韩媒报道,在“以预防肥胖国家社会努力与导入国家政策的必要性”为主题的政策论坛中,大韩肥胖学会阐述了国家政策规定的必要性。该报道中提到了智利实施的“危害成分正面警告标示制度(FOP)”,但韩国仍无该类制度。
05
新 加 坡
在新加坡,使用更健康选择标示(HSC)作为包装正面标识,帮助消费者识别更健康食品和成分。新加坡制定了相关的指南文件,规定了符合HSC要求的食品类别和标准要求,与相同食品类别中的常规产品相比,标识为HCS的产品脂肪、饱和脂肪、钠、糖或膳食纤维、钙和全谷物含量较高。该标示为自愿性标示,对于符合相关要求的产品可通过HSC网站提交申请,申请通过后方可在产品上使用HCS标志,如图所示。
2021年新加坡修订《食品条例》,制定了强制性饮料营养等级标准要求,饮料根据Nutri-Grade分级系统可分为四个颜色编码等级“A级(深绿色)”“B级(浅绿色)”“C级(黄色)”或“D级(红色)”,如图所示。
小 结
目前,针对FOP标识要求,中国发布了标准征求意见、澳新自愿实施、日本和韩国暂未制定相关规定,新加坡一直通过采用自愿性HSC标志实施FOP标识要求,并于2022年制定了强制性饮料营养等级标准。
结合上篇文章我们可以看出FOP标识正在计划逐步被列入食品标签中,面对这样的趋势,出口食品企业应积极关注出口国食品标签法规变化,一般情况下修订食品标签法规实施的过渡期为1-2年不等,为企业调整产品规格和标签提供了时间。
相关报道:世界各国组织地区食品正面标签要求动态信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