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1-04 11:19:00 来源: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近期,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冷冻饮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蛋制品、豆制品、餐饮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用农产品等12大类食品 236批次样品开展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根据食品相关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221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15批次样品不合格。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食品安全抽样检验项目合格食品情况(详见附件1)
(资料图片)
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不合格食品情况(详见附件2)
(一)祁阳县大桥湾山里山泉水厂生产销售的山里山泉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祁阳县挂榜山泉水销售点销售的,标称祁阳县挂榜山饮用山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的包装饮用水,大肠菌群和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桃源县昌贵商店销售的,标称桃源县郝坪仙姑天然泉水厂生产的仙姑山泉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石门县亮艳山泉水销售点销售的,标称湖南永通太浮山水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娄底市娄星区山枣龙泉饮用水商行销售的,标称湘乡市万福龙泉饮用水有限公司生产的滴滴甘甜(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标称嘉禾县力源饮用水厂生产销售的湘龙井冰泉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新田县水晶泉水厂生产销售的水晶泉包装饮用水,亚硝酸盐(以NO2-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醴陵市碧峰山泉纯净水厂生产销售的碧峰(其他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九)湘阴县实竹湾饮料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天然高山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郴州市锦相商业连锁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平江县湘灿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手工芝麻丝(调味面制品),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一)衡阳市南岳区兄弟水产店销售的梭子蟹(海水蟹),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二)衡阳市蒸湘区水手天天海鲜加工坊销售的大梭子蟹(海水蟹),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三)道县四马桥润家购物中心销售的红茄子,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四)衡南县云集益亚海鲜店销售的泥鳅,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五)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邵阳南站店销售的小青椒,噻虫胺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株洲、衡阳、邵阳、岳阳、常德、郴州、永州、娄底等地市场监管部门已组织开展核查处置,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下架、封存、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有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及时将有关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特此通告。
1、食品安全抽样检验项目合格食品信息表.pdf
2、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不合格食品信息表.pdf
3、食品安全抽样检验部分不合格检验项目小知识.pdf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