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4-08 10:07:36 来源: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资料图】
(一)广州政大标记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珠海天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鱼生寿司本味鲜(酿造酱油),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东莞市长安美够副食批发商行销售的标称惠州市惠阳区盛兴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奶油味花生,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寳爷烧鹅(经营者为佛山市南海区宝粤味烧腊店)在美团(网店)销售的的蜜汁排骨(半糖),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能记烧腊(盐步总店)(经营者为佛山市南海盐步健能烧腊店)在美团(网店)销售的的驰名叉烧,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传统濑粉专门店-食几味私房菜(经营者为中山市三角镇食几味食店)在美团(网店)销售的的黑椒烧鹅,大肠埃希氏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东莞市道滘豫香缘饮食店使用的圆碟,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农兽药残留问题
(一)广州政大标记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广州市正绿环贸易有限公司生产的孜然粉(固态调味品),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廉江市永福房地产有限公司永福购物中心销售的斑鱼(黑鱼),呋喃唑酮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吴川市梅录耀辉猪肉摊销售的猪肉,磺胺类(总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东莞市厚街正良鱼档销售的泥鳅,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重金属污染问题
(一)潮州市湘桥区鑫港城百货商行销售的土姜,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姚小军(潮州市湘桥区枫春果菜水产批发市场)销售的葱,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问题
(一)河源市源城区客家汇特产店销售的标称新兴县康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野乌梅,亮蓝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肇庆市昌大昌超级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四会广场店销售的标称佛山市顺德区杏坛康泰卫生保健品厂生产的青脆梅,亮蓝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广州市汇点苑餐饮有限公司新塘港口大道分公司销售的炒河粉,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广州市增城菊品轩餐厅销售的炒河粉,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其他指标问题
(一)汕头市澄海区东里华诚干果店销售的标称揭阳市万春酱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茹老抽王,全氮(以氮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中山市家万好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佛山市金城速冻食品有限公司南海分公司生产的糯米卷,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广东鼎辉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广东康拜恩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鱼皮花生,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罗定市壹号货仓超市有限公司龙园店销售的黑芝麻,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同时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按规定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
特此通告。
点击下载: 附件1-15.zip
1.本次抽检依据和抽检项目
2.调味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速冻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4.水果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5.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6.餐饮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7.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8.粮食加工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9.调味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0.速冻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1.水果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2.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3.餐饮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4.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5.关于部分抽检项目的说明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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