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8-07 18:27:32 来源: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1.2产品定义和分类。按照热处理方式可分为巴氏杀菌乳饮料、灭菌乳饮料、UHT杀菌乳饮料;按照成分来源可分为未添加非乳成分的乳饮料和添加了非乳成分的乳饮料等;
(相关资料图)
2.原辅料使用要求。产品中乳或来源于乳的成分含量不得低于51%,淀粉、改性淀粉或明胶的添加量不得超过1%等;
3.感官和理化特性。未添加非乳成分的乳饮料中乳脂肪合量不得低子2g/100g;使用了非乳成分但感官特性与未添加产品近似的乳饮料中乳蛋白含量不得低于1.7g/100g;乳脂肪合量不得低于2g/100g等;
4.微生物卫生标准(具体见下表);
5.标签要求。应标注产品类型和热处理方式、产品的销售名称应包含赋子产品显着特征的配料或调味物质的名称发酵型乳饮料标签应标注本产品不是酸奶”或“乳饮料不是酸奶”的说明语等;
6.包装储存和运输规定等。
该法规草案意见反馈期为45天。
产品类别 | 微生物指标/单位 | 采样方案及限量 | |||
n | c | m | M | ||
UHT杀菌乳饮料 | 需氧中温细菌类,cfu/ml | 5 | 0 | / | 100 |
巴士杀菌乳饮料 | 大肠菌群,cfu/ml | 5 | 0 | 10 | / |
发酵乳饮料 | 大肠杆菌,cfu/ml | 5 | 2 | 3 | 10 |
霉菌和酵母菌,cfu/ml | 5 | 2 | 100 | 1000 |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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