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食品新闻| 美食推荐| 热点新闻| 深度观点| 食品辟谣| 农业消息| 金融财经| 健康养身| 企业品牌| 地方食品| 保健食品| 综合新闻 | 国际新闻
> 地方食品 > 正文

韩国发布《食品等的标示、广告相关法律实施规则》部分修改草案,修改过量食用含有糖醇食品时的注意事项标示要求

2023-08-25 17:35:40        来源:食品伙伴网


(资料图)

    8月24日, 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MFDS)发布了第2023-399号公告,拟修改《食品等的标示、广告相关法律实施规则》的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

1. 标示事项应使消费者易于清晰地读懂,各文字不重合,不以图片、照片等遮住文字。

2. 修改过量食用含有糖醇食品时的注意事项标示要求。

3. 因不恰当的标识、广告行为受到行政处分的营业者,可立即中断相关广告,修改广告事项。

4. 制定产品标示的消费期限超过产品生产报告、产品生产申报及进口申报期限的行政处罚事项。

以上意见征集时间截至2023年10月4日。

关键词:

上一篇:市场监管总局等四部门部署校园食品安全工作
下一篇:最后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