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9-08 10:22:14 来源: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近期,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罐头、酒类、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调味品、饮料、婴幼儿配方食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8大类食品757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合格样品739批次、不合格样品18批次。不合格样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朔州市美特好连锁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生姜(袋),其中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西省检验检测中心(山西省标准计量技术研究院)。朔州市美特好连锁超市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石家庄海关技术中心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二、代县新家福乐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甘肃·镇原县新星果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杏肉,其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西省检验检测中心(山西省标准计量技术研究院)。
(相关资料图)
三、浮山县正宗陕记牛肉丸子面馆使用的复用餐饮具(杯子),其中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鲁健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四、沁源县沁河镇诚信志远果业店销售的梨,其中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省新世纪检测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五、黎城县宏达菜铺销售甜椒,其中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省新世纪检测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六、山西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大同平城区分公司销售的妃子笑荔枝,其中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北京精益捷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山西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大同平城区分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中国肉类食品综合研究中心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七、山西中翔仓储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油菜(上海青),其中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鲁健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八、汾阳市恒利源实业有限公司恒利源购物广场销售西芹,其中氧乐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西省检验检测中心(山西省标准计量技术研究院)。
九、朔州老雁北妈妈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加工自制的其他餐饮食品(粉条),其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西省检验检测中心(山西省标准计量技术研究院)。
十、翼城县老黄蔬菜海味店销售的芹菜,其中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鲁健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十一、阳高县鑫东方生活广场销售的荔枝,其中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北京精益捷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十二、山西海广中心街餐饮有限公司使用的复用餐饮具(烤鸭盘、面碗、翅碗),其中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西省检验检测中心(山西省标准计量技术研究院)。
十三、大同市华林永泰商贸有限公司前进街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山西梗峪泉醋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静坤源陈醋,其中不挥发酸(以乳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西省检验检测中心(山西省标准计量技术研究院)。
十四、稷山县惠特鲜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稷山县振华蜜饯食品厂生产的金丝蜜枣,其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河南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十五、武乡县国斌生活超市销售的辣椒,其中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省新世纪检测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十六、太原市小店区二分八云雁阁餐饮店使用的复用餐饮具(面碗),其中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西省检验检测中心(山西省标准计量技术研究院)。
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督导市级市场监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理。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4日
附件: 1:不合格检验项目小知识.doc
附件: 2: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
附件: 3: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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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3年 第14期)2023年 第 5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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