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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检出4批次不合格食品,有梭子蟹、植物调和油、砂糖橘等

2023-02-22 11:09:46        来源:食品伙伴网

    2月22日,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3年第7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告,检出不合格食品4批次。

2批次食品检出重金属污染问题


【资料图】

2批次食品检出重金属污染问题,分别为合肥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销售的鲜活梭子蟹(海水蟹活体),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蚌埠市怀远县世纪乐购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天津市吉泰伟业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菇,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镉(以Cd计)是最常见的重金属元素污染物之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镉(以Cd计)在鲜、冻水产动物的甲壳类中限量为0.5mg/kg,镉在鲜食用菌中的限量值为0.5mg/kg。镉超标可能是水产品在养殖过程中对环境中镉元素的富集。香菇中镉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其种植过程中富集环境中的镉元素。

砂糖橘检出农药残留问题

1批次马鞍山市当涂县景园好又多超市销售的砂糖橘,丙溴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丙溴磷是一种广谱性杀虫剂,主要用于防治棉花、蔬菜、果蔬等作物的虫害,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丙溴磷在柑、橘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2mg/kg。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农药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除上述不合格产品外,还有1批次六安市金安区城北乡世纪华联超市销售的、标称安徽省六安马头工贸有限公司生产的食用植物调和油,溶剂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生产经营者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不合格产品信息

序号标称生产企业名称标称生产企业地址被抽样单位名称被抽样单位地址食品名称规格型号商标生产日期/批号不合格项目║分类承检机构备注
1//合肥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合肥市滨湖新区庐州大道与洞庭湖路交口合肥滨湖爱琴海购物公园B1001及CF1003商铺鲜活梭子蟹(海水蟹活体)计量称重/2022-11-15镉(以Cd计)║1.7mg/kg║≤0.5mg/kg食用农产品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2安徽省六安马头工贸有限公司金安区马头镇南街六安市金安区城北乡世纪华联超市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城北乡十五里墩街道旁(信用社南50米)食用植物调和油200ml/瓶馬头+字母+图形商标2022-03-07溶剂残留量║39.8mg/kg║≤20mg/kg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安徽国科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3天津市吉泰伟业食品有限公司天津潘庄工业区一纬路与五经路交口怀远县世纪乐购超市有限公司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榴城镇新河路新河杰座商业综合体4栋S160香菇150克/袋君晓+字母+图形2021-11-10镉(以Cd计)║1.0mg/kg║≤0.5mg/kg蔬菜制品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4//当涂县景园好又多超市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东营北路好又多超市砂糖橘散装/2022-11-17丙溴磷║0.46mg/kg║≤0.2mg/kg食用农产品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来源: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相关报道: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告(2023年第7期) 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xls 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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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食品安全 国家标准 不合格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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