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1-19 15:46:19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近期,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乳制品、饮料、茶叶及茶叶制品、酒类、餐饮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等7大类食品569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相关产品明示标准进行检验和判定,所检项目检出不合格样品8批次(见附件),检出微生物污染、重金属污染、农药残留超标、其他污染物污染和质量指标不合格问题。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资料图片)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百色市“田东县家悦鑫食品店”销售的、标称广西田东真良山泉有限公司生产的“包装饮用水(天然泉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南宁市西乡塘区杭宴餐饮店清洗消毒的“荷塘小炒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重金属污染问题
柳州市瑞龙路99号广西新柳邕农产品批发市场天光区孔杨球销售的“红米椒”,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农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崇左市“广西南百超市有限公司天等分公司”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梧州市“蒙山县城北农贸超市”销售的“白萝卜”,甲基异柳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质量指标不合格问题
柳州市“广西融水县牧恩生态养殖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广西融水苗族自治县苗乡醉酒厂生产的“苗笙醉酸梅重阳酒(传统型甜黄酒)”,酒精度不符合该产品标签明示值标准要求。
五、其他污染物污染问题
南宁市青秀区翁乐餐饮店清洗消毒的“汤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微生物污染和质量指标不合格问题
南宁市志豪食杂店销售的、标称广西南宁市天国山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天国山包装饮用水(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电导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核查处置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对不合格样品涉及的生产经营主体,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对涉事主体依法处理,督促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15。
附件:1.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2.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3. 不合格检验项目说明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