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2-15 10:06:43 来源: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近期,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方便食品、蜂产品、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等6类食品322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17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见附件)。
(资料图)
现将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合肥市巢湖市烔炀镇好又多超市销售的、标称河南省禹州市郭连镇南方食品厂生产的嘴不停(调味面制品),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二、安徽福乐万家超市有限公司(合肥)销售的、标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万鑫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洋槐蜂蜜,果糖和葡萄糖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
三、芜湖市弋江区财兴水产经营部销售的青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四、合肥鲜速达果品有限公司(经营者为天猫柒贝勒旗舰店)在天猫超市销售的、标称山东瑞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奇亚籽坚果藕粉羹,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五、安庆市宿松县安刚干货店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国检测试控股集团(安徽)拓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生产经营者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特此通告。
附件: 1.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docx
2.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xls
3.粮食加工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4.肉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5.乳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6.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15日